明朝疆域 歷史排名前三鼎盛時無人敢碰領土
領土范圍《明史·志第十六》:“計明初封略,東起朝鮮,西據(jù)吐蕃,南包安南,北距大磧,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里,南北一萬零九百四里。自成祖棄大寧,徙東勝,宣宗遷開平於獨石,世宗時復棄哈密、河套,則東起遼海,西至嘉峪,南至瓊、崖,北抵云、朔,東西萬余里,南北萬里。其聲教所訖,歲時納贄,而非命吏置籍,侯尉羈屬者,不在此數(shù)。嗚呼盛矣!“
北方
明初在與蒙古邊境一帶設置四十余個衛(wèi)所為邊防前線,包括東勝衛(wèi)、開平衛(wèi)、大寧衛(wèi)等皆為明朝邊防重地,其走向大致為陰山、大青山、西拉木倫河一線。永樂以后,由于天氣轉寒,農(nóng)耕不濟,致使邊境逐漸南移。明中期,隨著蒙古復振,邊境再次內遷,并修建長城以防御蒙古,在長城沿線設九邊重鎮(zhèn)加強防御,長城也成為當時農(nóng)耕區(qū)與游牧區(qū)的界線。
東北
東北鄰國高麗于元明之際大肆擴張領土,通過招諭、剿殺、驅趕女真部落,使本國疆域不斷向北推進,1393年朱元璋內遷鐵嶺衛(wèi),默許取代高麗的李氏朝鮮占據(jù)鴨綠江以東、圖們江以南的地區(qū)。
西北
明初于西北先后設有哈密、沙州、安定、阿端、曲先、赤斤蒙古、罕東左等衛(wèi),明朝西北疆界抵達今新疆東部哈密。成化八年(1472年)哈密衛(wèi)被吐魯番攻陷,后于成化十八年(1482年)興復。 弘治年間三失三復,嘉靖七年(1528年)后嘉峪關以西皆為吐魯番所據(jù) 。
西南
1370年,吐蕃宣慰使何鎖南普等率吐蕃諸部歸降,后于青藏地區(qū)設烏思藏、朵甘衛(wèi)指揮使司,采取廣行招諭、多封眾建、因俗以治的治藏政策。 在完成藏區(qū)的統(tǒng)一后,明太祖要求藏民輸馬作賦、承擔徭役,或蒸造烏茶、輸納租米,強調“民之有庸,土之有賦,必不可少”。1407年,明成祖派遣劉昭、何銘等人前往藏區(qū)設置驛站,1414年,又遣中官楊三寶往藏區(qū)招諭各土官恢復驛站,經(jīng)多年努力終使往來西番的驛道安全暢通。1382年,明軍平定云南全境,除正式府州外另設有三宣六慰,永樂年間増設底兀刺、大古刺、底馬撒三個宣慰司,統(tǒng)治范圍包括今緬甸、老撾大部及泰國西北部抵達孟加拉灣,中后期這些地區(qū)多因鞭長莫及所棄或為周邊國家所并。1406年,明軍進攻安南,南限達到日南州一帶。次年設置交趾布政使司,安南正式成為明朝的一個行政區(qū),下設府十五、州四十一、縣二百零八,共得三百一十二萬人民。后因當?shù)貏萘Ψ纯辜ち遥?427年明朝罷交趾布政使司,放棄安南。安南再次脫離中國獨立,建立后黎朝。
東南
1553年葡萄牙租借澳門,獲得停泊船只權,1557年取得居留權,葡萄牙人要向明政府交付租金,明朝依然擁有澳門主權。1624年荷蘭殖民者進入臺灣南部,筑熱蘭遮城。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進入臺灣北部。1642年荷蘭趕走西班牙,占領臺灣大部。1661年,鄭成功進攻臺灣,次年驅逐荷蘭人,攻占臺灣。
洪武九年(1376年)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,但習慣上仍稱“省”。1370年于各省設置一都衛(wèi),1375年改為都指揮使司。1427年棄安南后,明朝在全國設置兩京十三布政使司,包括北直隸、陜西、山西、山東、河南(以上為北五省)、南直隸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廣、四川(以上為中五省)、廣東、福建、廣西、貴州、云南(以上為南五省)。共設置16都司、5行都司、2留守司。
其中十三個是與布政使司同名的都司,其它三個是萬全都司、大寧都司和遼東都司。五行都司是陜西(治甘州衛(wèi),今張掖)、四川(治建昌衛(wèi),今西昌)、湖廣(治鄖陽衛(wèi),今湖北鄖縣)、福建(治建寧府,今建甌市)、山西(治大同府)。兩留守司是洪武年間設置的中都留守司(今鳳陽)和嘉靖年間置于承天府(今湖北鐘祥)的興都留守司。此外,在政教合一的青藏地區(qū)設有烏思藏都司、朵甘都司;在東北女真部落設奴兒干都司,下轄131衛(wèi),至萬歷年間增至384衛(wèi);另有置于嘉峪關以西地區(qū)的西北八衛(wèi),以上均屬羈縻衛(wèi)所,與內地的都司、行都司性質不同。明朝最后有140府,193州,1138縣,493衛(wèi),359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