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處決犯人為什么要在秋后?有什么特別用意
2016-12-27 15:42:45 來源:360常識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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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語:古代執(zhí)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節(jié),這與古人的自然神權(quán)觀念有關(guān),即順應(yīng)天意。春夏是萬物生長的季節(jié),而秋冬是樹木凋零的季節(jié),象征肅殺。人的
古代執(zhí)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節(jié),這與古人的自然神權(quán)觀念有關(guān),即順應(yīng)天意。春夏是萬物生長的季節(jié),而秋冬是樹木凋零的季節(jié),象征肅殺。人的行為包括政治活動都要順應(yīng)天時,否則要受到天神的懲罰?;实奂词翘斓膬鹤樱袷靥煲?,按照天時行事。處決犯人也是如此。從西周開始就有了秋冬行刑的做法,到了漢朝成了制度。除了謀反等大罪可以立即處決外,一般死刑犯都要等到秋天霜降后冬至以前才能執(zhí)行。
古代還有行刑的禁忌,唐宋規(guī)定正月、五月、九月為斷屠月,每月的十齋日為禁殺日(初一、初八、十四、十五、十八、二十三、二十四、二十八、二十九),即使謀反重罪也不能在這些日子處死。明朝也規(guī)定十齋日禁止行刑,否則笞四十。國家進行的大的祭祀活動時也禁止行刑。行刑的具體時間有的規(guī)定在下午1點到5點之間。過時則要等到第二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