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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上真實的宋江接受招安了嗎?宋江結(jié)局是什么?

2017-02-08 09:04:20  來源:360常識網(wǎng)   熱度:
導(dǎo)語:宋江等人接受招安,同日拜爵,是當(dāng)時頗為轟動的一樁大事。宋江肯定是很輝煌地接受招安了,至于招安之后的結(jié)局,李若水沒有寫到。 一部《水

宋江等人接受招安,同日拜爵,是當(dāng)時頗為轟動的一樁大事。宋江肯定是很輝煌地接受招安了,至于招安之后的結(jié)局,李若水沒有寫到。

一部《水滸傳》,把水泊梁山的一百零八條好漢推向社會,以至于家喻戶曉,婦孺皆知。歷史上到底有沒有宋江?他們是否在水泊梁山安營扎寨?他們的真實結(jié)局到底如何?不只備受學(xué)者們的關(guān)注,而且是廣大社會群眾茶余飯后極有興趣的話題。

水泊梁山

梁山泊又稱梁山濼,最早見于《資治通鑒》。后周顯德六年(959),“復(fù)汴水,浚五丈渠,東過曹、濟(jì)、梁山泊,以通青、鄆之漕”。可見,那時的梁山泊不過是連通青、鄆漕運的一片水域,并不以汪洋浩瀚著稱。

大約在后晉開運和北宋天禧、熙寧年間,黃河先后三次大決口,滔滔的河水傾瀉到汴、曹、單、濮、鄆、澶、齊、徐等州,淹沒的田野與零散的湖泊連成一片,形成了一個以梁山為中心、水域達(dá)八百里的大湖,統(tǒng)稱為梁山泊。

當(dāng)時,梁山泊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十分和諧,岸邊有垂楊綠柳,湖上有鷗鷺翔集,荷花滿望,漁歌唱和。宋代著名文學(xué)家蘇轍途經(jīng)此地,恍然有置身江南之感,禁不住在《梁山泊見荷花憶吳興》(之一)中寫道:

花開南北一般紅,路過江淮萬里通。

飛蓋靚妝迎客笑,鮮魚白酒醉船中。

不過,梁山泊的廣闊開始引起了人們的注意。邵博《聞見后錄》載:“王荊公好言利。有小人諂曰:‘決梁山泊八百里水以為田,其利大矣?!G公喜甚,徐曰:‘策固善,決水何地可容?’劉貢公在坐中,曰:‘自其旁別鑿八百里泊,則可容矣?!G公笑而后止?!?/p>

別以為這是反變法派編造的政治笑話,蘇轍在另一首《梁山泊》詩中自注:“時議者將干此泊以種菽麥?!笨梢?,北宋的改革家們確實在怎樣利用梁山泊的問題上做過文章。

徽宗政和年間,朝廷成立了一個掌管公田的機(jī)構(gòu),名曰“西城括田所”。括田所以清理公田為名,把民間地契不全的、地契與實地方位或面積有異的,以及當(dāng)權(quán)者想要的良田美地,一律指為公田。然后抑勒百姓承佃,強(qiáng)征公田錢?!坝墒瞧飘a(chǎn)者比屋,有朝為豪姓而暮乞丐于市者”。前后所括,共得田三萬四千三百余頃。當(dāng)然,梁山泊也在劫難逃。

《宋史·楊戩傳》載:“梁山濼(泊)……綿亙數(shù)百里,濟(jì)、鄆數(shù)州,賴其蒲魚之利。”楊戩宣布將整個梁山泊八百里水域全部收為“公有”,“立租算船納直,犯者盜執(zhí)之”。根據(jù)規(guī)定,百姓凡入湖捕魚、采藕、割蒲,都要依船只大小課以重稅,若有違規(guī)犯禁者,則以盜賊論處。自此之后,水泊梁山開始不得安寧。

梁山泊本來就港汊交錯,蘆葦縱橫,湖中有許多天然小島,形勢險要復(fù)雜。許多破產(chǎn)農(nóng)民、漁民以及一些被政府通緝追捕的逃犯遂藏匿于此,成群結(jié)伙,靠搶劫過往客商營生。后來,人數(shù)愈聚愈多,實力越來越大,形成了一股與官府對抗的武裝勢力。宋江起義軍大約就是其中的一支。

問題的嚴(yán)重性在于,廣濟(jì)河是京東通往汴京的重要漕道,梁山泊扼守著廣濟(jì)河中段,距京城僅百公里,對北宋王朝的政治、經(jīng)濟(jì)、軍事威脅可想而知。所以,朝廷不得不時時議論是剿是撫的問題。

宋江在梁山泊聚義了嗎?

從北宋神宗后期起,梁山泊就有了盜匪的記載?!端问贰ぴS幾傳》載:許幾知鄆州時,“梁山濼多盜,皆漁者窟穴也。幾籍十人為保,使晨出夕歸,否則以告,輒窮治無脫者”。《宋史·任諒傳》也載:任諒“提點京東刑獄”時,“梁山濼漁者習(xí)為盜,蕩無名籍。諒伍其家,刻其舟,非是不得輒入。他縣地錯其間者,石為表。盜發(fā)則督吏名捕,莫敢不盡力,跡無所容”。

以上所記,大約是一批打扮成漁民的小股匪盜,或者本身就是當(dāng)?shù)氐呢毧酀O民,漁而兼匪,根本就不是宋江。

有關(guān)宋江的記載在《宋史》中僅見三條。

其一是《徽宗本紀(jì)》記:“宣和三年(1121)二月……方臘陷處州,淮南盜宋江等犯淮陽軍,遣將討捕;又犯京東、江北,入楚、海州界,命知州張叔夜招討之?!?/p>

其二是《侯蒙傳》記:“宋江寇京東,蒙上書言:‘江以三十六人橫行齊魏,官軍數(shù)萬無敢抗者,其才必過人。今青溪盜起,不若赦江,使討方臘以自贖。’帝曰:‘蒙居外不忘君,忠臣也?!獤|平府,未赴而卒?!?/p>

其三是《張叔夜傳》記:“宋江起河朔,轉(zhuǎn)略十郡,官軍莫敢攖其鋒。聲言將至,叔夜使間者覘所向。賊徑趨海瀕,劫巨舟十余,載鹵獲。于是募死士,得千人,設(shè)伏近城,而出輕兵踞海誘之戰(zhàn)。先匿壯卒海旁,伺兵合,舉火焚其舟。賊聞之,皆無斗志。伏兵乘之,禽其副賊,江乃降?!?/p>

根據(jù)這三條記載以及宋人留下的零星資料,學(xué)者們?yōu)樗谓鹆x勾畫出了一條比較清晰的軌跡。

大約在徽宗宣和元年(1119)十二月間,以宋江等三十六人為首的農(nóng)民、漁民,在京東東路所管轄的黃河以北地區(qū)揭竿而起,攻州占縣,殺富濟(jì)貧,引起統(tǒng)治者的恐慌?;兆谮w佶詔令京東東路、京東西路提刑督捕。在官軍的征剿中,宋江并沒有像《水滸傳》等文藝作品所描繪的那樣,在八百里的水泊梁山建立根據(jù)地,以與宋軍抗衡,而是“橫行齊魏”,馬不停蹄地轉(zhuǎn)戰(zhàn)于山東、河北一帶。先是攻打河朔、京東東路(今山東一帶),后又轉(zhuǎn)戰(zhàn)于青、齊、濮州,一連攻陷十余郡城池。數(shù)萬官軍表面上在圍追堵截,實則聞風(fēng)色變,“莫敢攖其鋒”,一時間聲威大震,朝野震驚。

宣和二年(1120)十二月,宋江率部攻打京西、河北等地?;兆诓杉{亳州知州侯蒙“招降”之策,并任侯蒙知東平府,以便辦理招安事宜,但侯蒙沒上任就一命嗚呼,此事不了了之。

后來,宋徽宗又派歙州知州曾孝蘊(yùn)率軍討伐。宋江為避其鋒,自青州率眾南下沂州。宣和三年初,起義軍在攻打沂州的戰(zhàn)斗中被知州蔣園擊敗。二月,起義軍繼續(xù)南下,攻打淮陽軍,接著,占據(jù)楚州,進(jìn)入海州(今江蘇連云港)境內(nèi)?;兆谶B忙下詔給剛剛以徽猷閣待制出任海州知州的張叔夜,令其設(shè)法招降宋江。

宋江和起義軍副將吳加亮等人根據(jù)海州濱海的特點,決定先在海上建立一個流動根據(jù)地,于是直奔海濱,搶奪了大型船只十余艘,把擄獲的財物都搬到船上,以便勝則可進(jìn),敗則可逃。然而這一切,都被張叔夜所派的偵探窺視到了。張叔夜招募敢死隊員一千余人,在近城設(shè)伏;然后,再派出小股士卒前往海濱誘戰(zhàn),同時又將精兵埋伏在海邊。雙方開戰(zhàn)后,伏兵蜂擁而上,舉火燒毀了宋江的船只。宋江雖率部勇猛拼殺,給敵人以重創(chuàng),但見船只著火、退路已斷,不免有些慌亂。這時,張叔夜又乘勢發(fā)動全面進(jìn)攻,俘虜了吳加亮。宋江在重兵包圍之下,痛感大勢已去,不得已率部接受招降。

由此得出的結(jié)論是:

第一,宋江起義軍的活動范圍,大略是以今山東為中心,北至河北,西至河南北部和東部,南至江蘇、安徽。他們從來沒有建立過自己的根據(jù)地,因此,他們屬于“流寇”性質(zhì)。

第二,從他們在海州“劫巨舟十余”的情節(jié)看,他們有水上生活和水上作戰(zhàn)的經(jīng)驗,也可能以浩瀚的梁山泊為背景與宋軍交鋒過,但這不能作為他們“聚義梁山”的根據(jù)。

第三,在他們南北轉(zhuǎn)戰(zhàn)期間,肯定會多次經(jīng)過梁山泊,洗劫梁山泊周邊州縣,但沒有資料表明他們曾在梁山泊安營扎寨,聚義梁山。

宋江接受招安了嗎?

新中國成立以后,宋江被列為農(nóng)民起義領(lǐng)袖,盡管《宋史》已記錄在案,但許多人認(rèn)為,作為農(nóng)民起義領(lǐng)袖的宋江居然接受“招安”,當(dāng)了投降派,是不可能的。理由是:

其一,北宋朝的記載全無宋江受招安之說,此說是南宋期內(nèi)編造出來的。

其二,《宋史》是元朝人寫的,其根據(jù)也就是南宋人的一些胡編亂造,不能以元朝人編寫的《宋史》來作為宋江是否接受招安的根據(jù)。

其三,續(xù)寫《水滸》的俞萬春在《蕩寇志·自序》中也十分肯定地下結(jié)論,當(dāng)年宋江并沒有受招安、平方臘,只有被張叔夜擒拿一節(jié)。

其四,即使宋江為保存實力詐降,或者被迫投降,也不可能出現(xiàn)真正的招安,出生于北宋的洪邁在《夷堅志·蔡侍郎》條載,蔡居厚“帥鄆時,有梁山濼賊五百人受降,既而悉誅之”??疾叹雍裥度梧i州的時間是政和八年(1118),早于宋江起義兩年(按:《夷堅志》所記殺降為宣和六年(1124),遲于宋江受降三年)。但不管怎樣,朝廷的態(tài)度是斬草除根,容不得他們死灰復(fù)燃。而宋江有此前車之鑒,也不會重蹈覆轍。

但是,這些看似有理的說法遭到了嚴(yán)重的狙擊,在1981年的《中華文史論叢》第一輯上,美籍學(xué)者馬泰來披露了李若水《忠愍集》中的《捕盜偶成》一詩,為宋江接受招安找到了確切的根據(jù)。其詩云:

去年宋江起山東,白晝橫戈犯城郭。

殺人紛紛翦草如,九重聞之慘不樂。

大書黃紙飛敕來,三十六人同拜爵。

獰卒肥驂意氣驕,士女駢觀猶駭愕。

今年楊江起河北,戰(zhàn)陣規(guī)繩視前作。

嗷嗷赤子陰有言,又愿官家早招卻。

我聞官職要與賢,輒啗此曹無乃錯。

招降況亦非上策,政誘潛兇嗣為虐。

不如下詔省科繇,彼自歸來守條約。

小臣無路捫高天,安得狂詞裨廟略。

這首詩所寫的宋江招安后入城的場景應(yīng)該是真實可信的:

一、考李若水早年在太學(xué)讀書,政和八年敕賜同上舍出身。宣和四年(1122)任元城(今大名)尉,此詩言“去年”、“今年”,又自稱“小臣無路捫高天”,可見,這首詩寫在宣和四年或五年,他正在元城尉任上。因為在此之前,他并無官職。

宋江等人入京拜爵大略是“去年”,即宣和三年,當(dāng)時他尚在京城候選,應(yīng)該也在圍觀者之列,所以,他能把宋江三十六人騎馬入城,“獰卒肥驂”,氣宇軒昂,叫“駢觀”的士女“駭愕”不已的樣子,寫得活靈活現(xiàn)。當(dāng)時李若水剛?cè)胧送?,正值忠直為國之時,又是寫自己的經(jīng)歷,胡說八道的可能性幾乎為零。

二、他不是刻意為文的寫作者,也絕不愿意為宋江立傳。這首詩寫作的起因是因為“今年”又有一個叫“楊江”的在河北起事,“戰(zhàn)陣規(guī)繩”都同宋江一樣,而老百姓又叫嚷著要朝廷招安,元城位于河北省東南部,當(dāng)冀、魯、豫三省要沖,此事與他職責(zé)有關(guān),所以他才有感而發(fā)。

三、他寫詩的主要目的是借題發(fā)揮,明確地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張:如反對招安;主張官職應(yīng)當(dāng)“與賢”,而不能“啗賊”;而消除盜賊的根本辦法是“省科繇”以安民;等等。正因為他不是為寫宋江而寫了宋江,這個與宋江有關(guān)的場景才真實可信。

四、李若水最后的官職是吏部侍郎。靖康之難中同徽、欽二帝一道被俘,他見二帝備受羞辱,仗義執(zhí)言,先怒斥敵酋,后罵敵不止,被敵酋金太子粘罕割舌、挖目、斷手,最后壯烈殉難,年僅三十五歲。言以人重。這樣的節(jié)烈之士,他的記述應(yīng)該是可信的。

宋江等人接受招安,同日拜爵,是當(dāng)時頗為轟動的一樁大事。宋江肯定是很輝煌地接受招安了,至于招安之后的結(jié)局,李若水沒有寫到。

宋江“征方臘”了嗎?

根據(jù)《宋史·侯蒙傳》,招安宋江,“使討方臘以自贖”,本來就是大宋王朝的既定方針。許多宋代史籍,也留下了宋江參與征討方臘的記載,

如南宋徐夢莘的《三朝北盟會編》引《中興姓氏奸邪錄》載:“宣和二年,方臘反睦州,陷溫、臺、婺、處、杭、秀等州,東南震動。以(童)貫為江浙宣撫使,領(lǐng)劉延慶、劉光世、辛興宗、宋江等軍二十余萬往討之?!?/p>

他的《三朝北盟會編》又引《林泉野記》載:“宣和二年,方臘反于睦州,光世別將一軍,自饒趨衢、婺,出賊不意,戰(zhàn)多捷。……臘敗走,入清溪洞,光世遣諜察知其要險難易,與楊可世遣宋江并進(jìn),擒其偽將相,送闕下。”

又如,南宋李埴的《皇宋十朝綱要》載:“宣和三年二月庚辰,宋江犯淮陽軍,又犯京東、河北路,入楚州界。知州張叔夜招撫之,江出降……六月己亥,姚平仲破賊金像等三十余洞。辛丑,辛興宗與宋江破賊上苑洞,姚平仲破賊石峽口。賊將呂師囊棄石城遁走,擒其偽太宰呂助等。”

又如,南宋楊仲良《通鑒長編紀(jì)事本末》載:“宣和三年四月……劉鎮(zhèn)將中軍,楊可世將后軍,王渙統(tǒng)領(lǐng)馬公直并裨將趙明、趙許、宋江,既次洞后,而門嶺崖壁峭拔,險徑危側(cè),賊數(shù)萬據(jù)之。劉鎮(zhèn)等率勁兵從間道掩擊,奪門嶺,斬賊六百余級……”

據(jù)此則知,宋江不只參加了征討方臘,而且在最后的戰(zhàn)斗中,直搗洞穴,擒獲其將相,立下了大功。

但是,許多后世學(xué)者對這些記載提出了異議。

其一,清末俞樾在《小浮梅閑話》中提出:“宋江降后,無使討方臘事……擒方臘者韓世忠也。”《宋史·韓世忠傳》載:“……世忠窮追至睦州青溪峒,賊深據(jù)巖屋為三窟,諸將繼至,莫知所入。世忠潛行溪谷,問野婦得徑,即挺身仗戈直前,渡險數(shù)里,搗其穴,格殺數(shù)十人,擒臘以出?!焙髞恚墓Ρ恍僚d宗掠為己有,有別帥楊惟忠返京后直言其事,韓世忠升轉(zhuǎn)承節(jié)郎。

其二,《宋史》中的征方臘主帥童貫所率將領(lǐng)中沒有宋江?!锻瀭鳌份d:宣和三年二月,“貫、稹前鋒至清河堰,水陸并進(jìn),臘復(fù)焚官舍、府庫、民居,乃宵遁。諸將劉延慶、王稟、王渙、楊惟忠、辛興宗相繼至,盡復(fù)所失城。四月,生擒臘及妻邵、子毫、二太子偽相方肥等五十二人于梓桐石穴中,殺賊七萬”。

其三、宋江接受招安是宣和三年二月,擒方臘是宣和三年四月,中間只有兩個月時間。即使想讓宋江參加征討方臘,首先還得上報朝廷,獲得批準(zhǔn),往返需要時間;其次,為防止這支犯上作亂的隊伍與方臘合流,還必須進(jìn)行整編、摻沙子等一系列工作,這也需要時間;第三,從海州行軍到江浙,也至少需要十日。即便如此,朝廷對這支剛剛降順的隊伍,一定還心存猜忌和防范,只可能列入預(yù)備隊,不可能把他列入前鋒和主力,參與直搗方臘巢穴的戰(zhàn)斗。

其四,南宋王偁《東都事略》卷十一《徽宗紀(jì)》載:“宣和三年二月,方臘陷處州?;茨媳I宋江陷淮陽軍,又犯京東、河北,入楚、海州。夏四月庚寅,童貫以其將辛興宗與方臘戰(zhàn)于青溪,擒之。五月丙申,宋江就擒。”該資料標(biāo)時、記事都清清楚楚,如果宋江二月接受招安,隨后又參與征討方臘,怎么五月又會被擒呢?

其五,問題還在于宋江在方臘之后被擒并非孤證,1939年在陜西省府谷縣出土的華陽范圭書撰的《宋故武功大夫河?xùn)|第二將折(可存)公墓志銘》載:“宣和初元,王師伐夏,公有斬獲績,升壑門宣贊舍人。方臘之叛,用第四將從軍。諸人藉才,互以推公,公遂兼率三將兵。奮然先登,士皆用命。臘賊就擒,遷武節(jié)大夫。班師過國門,奉御筆:‘捕草寇宋江’。不逾月,繼獲,遷武功大夫。”方臘就擒是宣和三年四月,“捕草寇宋江,不逾月”,應(yīng)該就是五月了。與王偁《東都事略》所載,正好吻合。

可見,宋江無論接受招安與否,都不可能參與征討方臘。

“兩個宋江”說

但是,也有人對上述異議進(jìn)行了反擊。

一、招安宋江,用于征討方臘,本在朝廷計劃之列,在時間上無須周轉(zhuǎn),因此。二月招安,就可以趕上出征的童貫大軍,參與四月追剿方臘的決戰(zhàn),在時間上是完全可能的。

二、折可存其人,不見于任何史籍,他的墓志銘出自其女婿范圭之手,洪邁有云:“碑志之作,本孝子慈孫欲以稱揚(yáng)其父祖之功德,播之當(dāng)時,而垂之后世?!?《容齋三筆》卷一)其中牽強(qiáng)附會的溢美之詞,不應(yīng)作為論史的依據(jù)。

三、那么,為什么出現(xiàn)“五月丙申,宋江就擒”的記載呢?有人推論,宋江二月接受招安后,參與了四月討平方臘的戰(zhàn)斗,但也可能因為封賞不公,再次起事,然后,才有五月又被平定之說。這種推論,也算得合情合理。

問題是,有一道坎不能跳過,這道坎就是,李埴《皇宋十朝綱要》所載,宣和三年六月“辛丑,辛興宗與宋江破賊上苑洞”,宋江又在攻打方臘的余部了。

南宋之于北宋,算不上改朝換代;南宋文人,大多是從汴京等地逃竄而來,對北宋舊事非常熟悉,怎么可能在記載上出現(xiàn)如此混亂:二月,宋江降;四月,宋江討方臘;五月,宋江被擒;六月,宋江又征討方臘余部,“破賊上苑洞”。唯一可能得出的結(jié)論是:此宋江非彼宋江,兩個宋江而已!

宮崎市定(1901―1995)是日本頗負(fù)盛名的東洋史學(xué)家,也是戰(zhàn)后日本“京都學(xué)派”的第二代巨匠。他在《宮崎市定說水滸》中提出,梁山泊的宋江和征方臘的宋江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,“身為眾寇之首的宋江一開始便是盜賊,而朝廷大將宋江一開始便是官軍”。因此,“五月就擒的宋江乃草寇宋江,而四月到六月平定方臘起義的卻是大將宋江”。這樣,在時間周轉(zhuǎn)上就沒有矛盾,所有的資料都可以落實了。

但事實是不是真的如此呢?也不一定。由于年代久遠(yuǎn),史料不僅缺乏,而且來源駁雜而又互相抵牾,大多數(shù)專家還是認(rèn)為以存疑為妥。

宋江的結(jié)局到底如何?

海州城南有一座小山,遍山磊磊青石,像一只白虎蹲伏在那里,人們叫它白虎山?!盎⒎逑φ铡保瑲v來就是八景之一。白虎山北有座墳?zāi)?,人稱“好漢塋”。海州人歷代相傳,宋江并沒有投降,他同梁山好漢一起被張叔夜殺害,埋在這座墳?zāi)估?。?dāng)?shù)剡€流傳著一首詩:“白壁虎山陰,墳冢草木青。問是誰家墓?梁山好漢瑩?!?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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